一、勘察報告中負摩阻力計算問題:
《建筑樁基技術規范》JGJ94-2008 5.4.2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樁基,當樁周土層產生的沉降超過基樁的沉降時,在計算基樁承載力時應計入樁側負摩阻力:
1、樁穿越較厚松散填土、自重濕陷性黃土、欠固結土、液化土層進入相對較硬土層時;
2、樁周存在軟弱土層,鄰近樁側地面承受局部較大的長期荷載,或地面大面積堆載(包括填土)時;
3、由于降低地下水位,使樁周土有效應力增大,并產生顯著壓縮沉降時。
解析:
由規范的條文我們可以看出負摩阻力值不是一個定量,而是一個變量,其影響因素很多,如:樁周松散土層厚度變化較大、樁周土層的沉降是否會超過樁基的沉降,樁側地面是否存在長期荷載,地下水位是否會下降及樁端持力層的性質等。若勘察報告中按一個勘探孔的數據給出一個負摩阻力定量,對結構設計是一種誤導,并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。
在實際應用中,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考慮負摩阻力對樁基承載力和沉降的影響,如摩擦樁可取樁身計算中性點以上側阻力為零,端承樁應考慮負摩阻力引起基樁的下拉荷載等,由于勘察階段對后期工程施工及使用的具體情況了解甚少,無法準確預測,因此勘察報告中只需提供負摩阻力計算所需計算參數,具體計算應由設計單位依據工程的實際情況考慮并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