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2014(2018版)(以下簡稱為建規)第7.1.9條要求,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。
一、滿足一定條件的建筑需要設置環形消防車道,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,目的是確保救援車輛能從不同方向進入環形車道(圖示1)
二、在一些小區(或廠區)中,當連通的兩處其他車道為小區(或廠區)內部道路時,需保證對應的內部道路也有兩處與外界道路連通(圖示2)
三、圖示2中,如對應的內部道路只有一個出口,這種建筑僅是形式上的環形車道,沒有解決實質問題,不應通過,參見圖示3:
參考引用:
1.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14(2018版)
2.消防資源網
通過以上梳理說明,我們希望對設計人員與建設方有所幫助,未來設計建造出更多更好的建筑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