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》GB55020-2021中第4.5.6條規定:屋面雨水排水系統的管道、附配件以及連接接口應能耐受屋面灌水高度產生的正壓。雨水斗標高高于250m的屋面雨水系統,管道、配件以及連接接口承壓能力不應小于2.5MPa;第4.5.8條規定:虹吸式屋面雨水系統、87型雨水斗屋面雨水系統和有超標雨水匯入的屋面雨水系統,其管道、附配件以及連接接口應能耐受系統在運行期間產生的負壓。
《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》GB50015-2019中第5.2.39條規定:1.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統當采用外排水時,可選用建筑排水塑料管;當采用內排水系統時,宜采用承壓塑料管、金屬管或涂塑鋼管等管材;2.滿管壓力流雨水排水系統宜采用承壓塑料管、金屬管、涂塑鋼管、內壁較光滑的帶內襯的承壓排水鑄鐵管等,用于滿管壓力流排水的塑料管,其管材抗負壓力應大于-80kpa。
《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統技術規程》CJJ142-2014中第3.4.18條規定:1.采用雨水斗的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宜采用涂塑鋼管、鍍鋅鋼管、不銹鋼管和承壓塑料管;多層建筑外排水系統可采用排水鑄鐵管、非承壓排水塑料管;2.高度高于250m的雨水立管,雨水管材及配件承壓能力可取2.5MPa;3.陽臺雨水管道宜采用排水塑料管或排水鑄鐵管,檐溝排水管道和承雨斗排水管道可采用排水管材;4.同一系統的管材和管件宜采用相同的管材。
以上為與屋面雨水系統管材選用的相關規范的主要條文,綜上所述,在施工圖設計中,需考慮的建筑本身的特點、雨水排水體制等情況,合理選用雨水系統的管材。